企业用工合规

劳动争议企业败诉率长期居高不下,根源不在打输官司,而在入职第一天就埋下的隐患。我们把用工风控前移到招聘环节,从源头消灭"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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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合规

EMPLOYMENT COMPLIANCE

覆盖招聘入职、在职管理、离职退出、特殊情形四个阶段的全周期用工风险管控。区别于"出了纠纷再找律师"的事后救火模式,我们以规章制度体检、文本体系搭建、解除方案设计为抓手,把风险消灭在仲裁开庭之前;争议确已发生时,提供仲裁与诉讼全程代理。服务对象覆盖10人到500人规模的中小微企业。

规章制度体检解除方案设计竞业限制工伤处理劳动仲裁代理用工模式优化
核心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书面合同)、第21条/第39-41条(解除情形)、第46-48条(经济补偿/赔偿金)、第82条(双倍工资)、第87条(违法解除2N);《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一年仲裁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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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容易踩的四类用工雷区

每一个场景背后,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败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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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入职阶段

offer发出后反悔被索赔缔约过失;背景调查触碰隐私边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无明示标准、无考核记录而举证不能。

  • 录用条件书面化并由员工签收
  • offer措辞与背景调查授权合规
  • 试用期考核节点与留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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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管理阶段

单方调岗调薪被认定违法变更;加班费基数约定不清被追讨数年差额;社保基数不足面临补缴与滞纳金;绩效辞退因程序瑕疵翻车。

  • 调岗调薪的合理性与程序设计
  • 工时、加班与薪酬结构合规
  • "不能胜任工作"的考核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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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退出阶段

解除理由选择错误导致2N赔偿;裁员方案未经民主程序被认定无效;经济补偿基数漏算奖金提成;离职后竞业限制未及时启动形同虚设。

  • 解除路径比选:协商/39条/40条/41条
  • 补偿金计算基数与代通知金判断
  • 离职交接与竞业启动函同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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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工伤认定与赔偿数额谈判失据;"三期"女职工调岗解除的特殊限制;外包、兼职与事实劳动关系混同引发连带责任。

  • 工伤赔偿项目测算与协商方案
  • 三期女职工管理的合规边界
  • 外包/灵活用工模式风险隔离

我们提供的服务

用工制度体检与重建

对员工手册、考勤、薪酬、奖惩制度逐条"过筛",检查内容合法性与民主程序、公示送达证据链,输出问题清单与修订版本。

合同文本体系搭建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服务期协议、实习生/劳务协议的全套文本定制,而非套用网上模板。

解除与裁员方案设计

针对个案比选最优解除路径,测算补偿成本,设计谈判策略与话术,律师全程陪跑直至签署解除协议,避免打草惊蛇。

劳动仲裁与诉讼代理

代理企业应诉:答辩策略、证据组织、出庭谈判,多数案件在仲裁阶段即实现调解降损,降低败诉与示范效应风险。

工伤与突发事件处理

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评估、赔偿项目测算与协商谈判,一次性了断,防止后续反复。

日常用工法律顾问

HR随时就具体个案咨询,员工投诉、举报、仲裁通知的第一时间响应,相当于给企业配一个"外部HR法务"。

AI赋能 北嘉用工风控四步法
1

诊断体检

AI辅助扫描制度文本与用工流程,比对裁判文书库,输出风险分级清单

2

制度重建

修订规章制度、补签关键协议、固化民主程序与公示证据

3

日常陪跑

调岗、辞退、工伤等个案随时咨询,方案先行、落地有人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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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应对

仲裁诉讼全程代理,以战止战,同时复盘堵塞管理漏洞

用工合规高频问题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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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试用期辞退不用赔偿"是流传最广的误区。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录用条件要事先书面明示、考核要有记录。举证不能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39条、第87条
经济补偿N、N+1、2N到底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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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协商解除或多数法定解除情形下的经济补偿;N+1:仅适用于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三种情形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多出的1是代通知金;2N: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薪者有社平工资三倍封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第47条、第87条
员工拖着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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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正确操作:入职一个月内完成签署;员工拒签的,在一个月内书面终止劳动关系——此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终止决定要赶在满月之前做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条
竞业限制协议没约定补偿金,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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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本身不因未约定补偿而无效。员工履行了竞业义务,有权按月主张离职前平均工资30%的补偿;企业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员工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反过来,员工违约的最高违约金实务中可约定,但企业须先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36-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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